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问题
网民您好,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:
您好! 依据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)第十一条规定,开办药品经营企业,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,向药品监管部门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。取得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后方可开展药品经营相关业务。贵司应先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增项,再申请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感谢您对河南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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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民您好,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:
您好! 依据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)第十一条规定,开办药品经营企业,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,向药品监管部门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。取得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后方可开展药品经营相关业务。贵司应先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增项,再申请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感谢您对河南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。